. 每週一∼週五下午兩點前發出的訂單,
視為當日訂單,可於訂貨2日內收到貨。 |
2.星期五及每日下午兩點之後的訂單需延後一天處理。 |
3.可指 定到貨時間 A.上午09:00∼12:00
B.中午12:00∼15:00 C.下午15:00∼18:00 |
4.單次訂貨金額低於新台幣500元需自負運費。〈運費視貨品而8.
定,9. 約60元上下,10. 假日只送另議〉 |
5.本公司之配合貨運為貨運,到貨時驗貨無誤由貨運司機代收貨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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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: |
1.到貨時如果物品包裝已有損壞,請拒收本批商品,由原貨運司機全部收回,不須負擔任何費用。 |
2.若已簽收後發現物品有非人為損壞或瑕疵,請於兩日內撥打本公司消費者服務專線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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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|
1.收到您所訂購的商品時,為保持食品新鮮度,若不馬上食用,請將商品冷藏保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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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服務專線: |
上班時間〈星期一至五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〉請撥
04-226188070800-288799 0928-384469 |
傳真訂貨專線:
FAX : 04-22618429 |
傳真訂貨請註明訂貨人、聯絡電話、送貨地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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